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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2019-2020-1学期 期末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教务处下发《达州职院2019-2020-1学期期末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教学工作安排,特制定《建筑工程系2019-2020-1学期期末考试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1)主考:王彦
(2)副主考:杨朝莉、刘新强
(3)考务负责人:贾天涯
(4)成员:潘广钦、周继芬、刘宗川、陈震、杨懿
二、考试时间
1、建筑工程系考查课:2020年1月7日-8日、A区主教2楼
2、全院公共课、考试课时间:2020年1月9-11日
3、建筑工程系本学期技能考试(考查)科目:工程造价电算化、建筑美术1
三、建筑工程系考试组织
1、考试安排
(1)本系公共课、大专生的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2)本系的实践技能课和考查课由本系负责组织安排,教务处配合。
(3)补考(除院考)由本系统一安排,教务处配合。
2、命题
(1)建筑工程系根据教务处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的会议要求,召开系命题研讨会专题会议,安排教师完成出题任务。
(2)命题要求和注意事项:
①教研室主任负责命题的具体操作和技术把关(粟栗负责工程造价、刘宗川负责建筑工程技术、刘新强负责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杨朝莉负责城乡规划、周继芬负责园林工程技术),王彦主任负责教师出题,审核和协调,贾天涯负责试卷的汇总和上交教务处。
②同层次、同进度平行班级的课程,由教研室组织老师统一命题,单门课程由任课老师命题。
③试题内容应覆盖全学期所讲授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考核比例≥80%,难度比例≤20%。
④试题份量及难度应适当,考查课笔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课笔试时间120分钟。
⑤每门课程实行A、B卷制度,两套试题的难度、份量、范围和题型应基本一致,且相同试题的分值不应超过20%。
⑥考试命题近三年不得超过10%重复率。
⑦考试试题由教研室主任审批,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交于教学秘书。
⑧教学秘书将试题打印好后以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统一交到教务处制卷,并附上期末考试安排表、试题统计表、命题试卷签字表、每份试题的印制数量。制卷完成再由教学秘书领回到系上统一组织考试。
⑨本系所有期末试卷在2019年12月5日之前必须上交到教务员贾天涯处,由贾天涯负责整理上报教务处。
3、试卷保密工作
①用于期末考试的试卷属保密材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系刘新强主任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对考试试卷的命题、分送、保管等各环节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②组织考试前,应对命题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加强保密教育,对考试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参加命题的教师不得参与或授意他人进行与本课程考试命题有关的辅导、点题培训等活动,未经许可擅自做出类似行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③命题工作结束后,原始试题载体、试卷和标准答案应由教务员贾天涯负责保管。考试前如发生试卷泄密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王彦主任报告。
④成绩报送后,对多余的空白试卷必须及时销毁,不准向外发放。评阅后的试卷不准发给学生。
四、考试形式
建筑工程系考试形式一律采用闭卷形式。
五、监考要求
1、以系主任王彦为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系考试的协调工作、考场情况的巡视检查,同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2、所有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参加监考,考前参加考务培训会,考场实行监考老师负责制。
3、监考老师在考前应认真按照学号顺序布置考场并严格检查学生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
4、监考老师必须高度负责,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及试卷交接工作,提醒学生填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
5、监考老师应忠于职守,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玩手机、闲谈以及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6、监考老师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考生进行暗示。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答复并及时报告。
7、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发现有违纪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纪者应没收其试卷,责令考生退出考场并及时向巡考领导汇报,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8、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结束,学生应立即交卷,经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人员应拒绝收卷,立即离开考场,该生的该门课程考试作“旷考”处理。
9、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当场清点试卷,回收考场内所有余卷,认真填写考试记录,检查无误后交回到教务员处。
10、对监考老师缺席、迟到、擅离职守、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者,给予批评或考试事故处理。
11、教室的清洁卫生由本系负责落实人员打扫。以确保考场的干净、整洁。
六、考试纪律
1、学生应按时进入考场,单人、单桌、单行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整考场,将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放于课桌左上角备查。
2、迟到15分钟,不准参加考试,按旷考论。
3、学生除考试必备文具用品以外不得携带任何其它物质品进入考场。
4、开考后学生如果要求退出考场,考查课必须在考试开始30分钟,考试课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准离开。
5、学生参加考试,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夹带、偷看、交头接耳、暗示、代考等舞弊行为,若有上述行为者一律按舞弊处理。除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总成绩以“0”分记并不予正常补考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阅卷及成绩上报
1、各任课教师于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到系办公室教务员处领取试卷阅卷。
2、阅卷和评分应根据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3、任课教师应认真批阅试卷,如实填报学生成绩,不得擅自更改。
4、任课老师必须在2020年1月19日前完成阅卷及网上成绩提交。并同时将试卷、成绩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系办公室教务员贾天涯处进行系部存档。
建筑工程系
2019年12月1日